在簽訂市政圍擋出租合同時,需要注意以下關鍵條款:
租賃雙方信息:合同應明確甲方(出租方)和乙方(承租方)的姓名或名稱、地址、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。
租賃物品描述:具體描述租賃的圍擋物品,包括其規格型號、數量以及租賃期限等。
租金及付款方式:
明確租金總額及支付方式,如首次租金、每月/每季度/每年租金等。
確定租金支付日期,并規定不得拖欠租金的相關條款。
送退方式:
約定甲方使用租賃物時的通知時間。
約定提貨和歸還的方式,包括運費承擔方等。
租賃物的使用、維護與保養:
甲方應對租賃物的使用、維護、保養等負有全部責任。
明確維修標準及價格,例如扣件螺生銹、缺絲、沾油等的處理方式和賠償金額。
設施損壞與更換:
如因設施自然損壞或其他原因導致設施無法正常使用,租方將及時修復或更換設施,但不應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。
違約責任:
規定若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,對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違約方索賠損失。
協議解除后,承租方應立即歸還租賃設施,并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。
保密條款:
未經雙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合同條款及相關信息。
爭議解決:
明確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,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;若協商不成,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。
其他條款:
約定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。
規定雙方對合同的修改、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,并附于本合同,成為合同的有效補充內容。
合同生效:
明確合同在雙方簽署并蓋章后生效,合同正本以及附件各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在簽訂合同時,建議雙方仔細閱讀并理解以上條款,并在需要時咨詢專業律師以確保合同內容符合雙方的權益和期望。